作此文的目是什么呢?捧孙?捧陈?还是互捧?
从陈丹青对韩寒事件,说“如果是韩寒爸爸写的,我连他爸一起喜欢”,他在我心里,就被判了死刑,因为我从没见过如此狗屁不通和无耻的言论。而此文开篇就引用陈的话———“可等到这个人一出现,就发现我们没有自尊在、没有洁癖……”,再次佐证了什么叫混帐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