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红楼梦》的避讳;兼议脂批所写的避讳“寅”字

来源: 2016-06-29 17:34:09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有人提出来《红楼梦》是否犯了明朝皇帝讳,比如书中出现“朱见深”的“深”。

 

其实《红楼梦》并未犯明朝皇帝讳。

 

明朝的避讳还是比较宽松的,《大明律》:“上书奏事犯讳:凡上书,若奏事误犯御名及庙讳者,杖八十。余文书误犯者,笞。若为名字触犯者,杖一百。其所犯御名及庙讳,声音相似、字样各别,及有二字止犯一字者,皆不坐罪 陈垣《史讳举例》中也强调了说:按明律虽有上书奏事犯讳之条,然二字止犯一字者不坐。明诸帝多以二字为名,故不讳也。写得明白:明朝当皇帝为双名时,只有两字连写才要避讳,单字不需要避讳。

 

故以“朱元璋为例,为了避讳,元宝被改称为通宝,这就是明朝最大的避讳了。但除此外只有当元璋两字连写时,才要避讳,如果只有“元或单用“璋,都不需要避讳。由于明朝皇帝绝大多数都是双名,所以基本上是避讳的时候很少。否则,四皇子朱慈炤怎么还会给自己化名“王士元”(意指“王室成员”)?因为“元”字单用不需避讳,所以四皇子还故意用“元”字来暗示自己朱明皇室的背景。

 

至于提及的朱见深的“深”,“深”可是常用字,但我们却看不到当时的要避深”讳的案例,例如官至户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的丘濬,字仲,他在成化朝做官时从未因名字犯“深”字而被要求改字。更不要提后来崇祯三年曾经下诏,“避太祖、成祖廟諱,及孝武世穆神光熹七宗廟諱”。从官方上又允许“仁宗、宣宗、英宗、宪宗”可以不避讳。明朝避讳之宽松,绝不是后来大搞文字狱、禁人之口的满清那么严苛的。

 

 

那么就有人提出来?第五十二回末尾的在“自鸣钟敲了四下“后面出现的脂批:按“四下”乃寅正初刻,“寅”此样写法,避讳也。提到的避讳字的问题。

 

   有人依据这条脂批所提及的避讳而认定曹雪芹就是曹寅家人。  其实这只是脂批玩弄的障眼法罢了,其实是为了强调“自鸣钟敲了四下”大有寓意,乃是“作者自报身份第四子”。

 

  《红楼梦》第二回中朱慈炤就通过贾雨村的口就交代了避讳的规矩:黛玉每遇便念强调对长辈名要避讳。既然书中明写了要严格避长辈讳,而且据胡适等红学家说曹寅是作者的爷爷,可是我们发现《红楼梦》对字是完全不避讳的:

 

  如第十回中有肺经气分太虚者,头目不时眩晕,寅卯间必然自汗,如坐舟中。

  如第十四回中有那凤姐必知今日人客不少,在家中歇宿一夜,至寅正,平儿便请起来梳洗。

  如第六十九回中有天文生回说:奶奶卒于今日正卯时,五日出不得,或是三日,或是七日方可。明日寅时入殓大吉。

 

      不仅在书中数次直接使用“寅”字毫不避讳,朱慈炤还故意在第二十六回中直接拿唐寅的春宫图开起了字的玩笑,把唐寅玩笑成庚黄,还写薛蟠说谁知他糖银’‘果银的。这样的调侃奚落字,曹寅子孙如何能做这样的羞辱祖宗之事?

 

  脂批所谓的避讳之说不过是旁敲侧击要读者务必注意自鸣钟自报作者身份的罢了。但为了保护作者朱慈炤的崇祯帝“四”皇子的真实身份,又只好拿字来打掩护, 将嫌疑转移到满清包衣奴才曹寅那里以避免满清文字狱的迫害。 

 

  众所周知的在最能说明曹寅真实身份的《五世堂族谱》中,根本找不到曹雪芹的任何记载。可红学家们竟然可以凭空给曹雪芹杜撰出一个又一个的新父亲,什么曹颙、曹頫、曹顺,而周汝昌先生居然还考证出了曹玺还有个神秘儿子叫曹宣,给曹雪芹找爹找了这么多年还没找清楚,也真难为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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