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同龢为晚清中国法制体系自我完善之典范;有支持盛宣怀(盛为李鸿章亲信旧属)等创办中国第一家自办银行中国通商银行,由其主持之户部拨银100万两“生息官款”存于该行,为中国通商银行最初营运资金;更有:康梁等维新主张亦皆由翁氏极力向光绪推荐,并从户部拨银1500两作为强学会活动经费,又密奏光绪“教育为自强之本,未可遏阻,使天下寒心”,复亲自起草成立京师大学堂的奏章,主张废除科举,开经济特科,采纳康有为等汰冗员、停捐纳、修则例、裁绿营、练新军、办学堂、荐人才、修铁路、开银行等十二道新政,自是打开晚清政改新局面,翁本人更代光绪拟《明定国是诏》,是诏自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颁布,掀开戊戌变法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