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与刘少奇——永远的“两条路线”

来源: 2018-01-19 08:25:32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毛泽东与刘少奇——永远的“两条路线”

转自  飞扬军事论坛, 作者老衲

(月潜 按:  且不论毛建国后的思想是否符合国情, 但毛 确实怀抱着济世利民的高尚抱负, 这与其从童年时候就建立的扶助同情弱小、敢于无畏的挑战强权的人格是一致的, 依此而论,毛刘之争,实主义之争)

 

      讨论刘少奇被打倒的原因,往往追溯刘少奇与毛泽东之间的历史关系,即刘少奇1922年从苏联回国后的第一次具体工作到“文革”,以此来说明毛泽东、刘少奇之间从亲密合作到分歧直至“决裂”的渊薮。这样的叙述在方式上本没有什么错,问题在于叙述的内容多以衬托刘少奇的功劳,而不是毛泽东、刘少奇在各个历史阶段的认识异同。
      1922年加入中共并从苏联回国的刘少奇,即被中央派遣回到湖南省,恰逢毛泽东准备举行安源路矿工人大罢工、李立三被当局通缉之时。为了加强罢工的领导,刘少奇被毛泽东派往安源做工人罢工的总代表。对安源各种情况一点都不了解的刘少奇之所以被毛泽东委以重任,主要原因是李立三因遭通缉而不能出面,刘少奇是个“生面孔”,还有毛泽东对刘少奇的欣赏。
      对安源路矿工人大罢工事宜,毛泽东在“文革”前期鉴于某些原因说道:我是第一代,李立三是第二代,刘少奇是第三代。刘少奇在1964年讲话中回顾罢工时,对罢工领导层的说法是:他们都躲起来了,包括李立三,只剩下我一个人。
两种不同的叙述,显示着两种对事物的不同思维和认识。毛泽东的叙述是客观的,并不存在突出自己的倾向,尽管安源路矿大罢工最该突出的就是毛泽东。建党前的1920年,毛泽东就到安源考察,建党后的1921年再次前去考察。两次考察的作用,就在于打下了工人基础,因而,第三次去安源时,带着李立三等人,组建起第一个产业工人党支部,并任命李立三为党支部书记。之后,李立三在毛泽东的指导下做了许多具体工作:发展党员、组织工人、成立工人夜校、组建工人俱乐部等。准备发动工人罢工,是毛泽东这个期间去安源时听汇报后决定的,并成立了相应的罢工指挥组织。决定罢工日期后的前几天,刘少奇回到湖南报到,也恰逢李立三遭当局通缉,对刘少奇极为欣赏的毛泽东,便指派刘少奇前往协助罢工。刘少奇来到安源的第二天或第三天,罢工即按照计划开始了。
     刘少奇的叙述则让人感到一种别样的滋味。刘少奇当然没有丝毫针对毛泽东的意思,因为毛泽东是湖南的最高领导人,所筹谋的事情并非安源一项,并且,在安排好安源罢工的事宜后,就去筹划另外的罢工了。但是,李立三等这些为罢工立下汗马功劳的“前辈”,却在刘少奇的叙述中变味了:一个“躲”字,使得事情的性质有了本质的不同。安源罢工,就整个事件而言,任何一个“生面孔”都可以起到刘少奇的作用,但是,李立三等显然是不可取代的。
安源罢工的另一层意义,还在于毛泽东与刘少奇的不同思维走向。毛泽东几乎不曾突出过安源罢工,因为在工人运动中,毛泽东发现了一个致命的问题:罢工的结果无非两种,即胜利或者失败;失败的罢工,过多的牺牲了本来就为数不多的优秀人才,损失了革命的力量;胜利的罢工,也如安源罢工一样,形成一种“模式”,在资本家和工人之间为待遇问题“拉锯”,不仅无法把革命再进一步,而且,当当局缓过劲来,结局也只能是失败。由此,毛泽东在组织湖南各种工人罢工之时,也在考虑中共革命的前途、方针、策略等全局性的问题,并把目光投向了农民。
      刘少奇则显然不存在这些思维,而是在罢工胜利后,热衷于“善后”问题,即如何维持已经取得的罢工成果。而且,由刘少奇的叙述可以看到,刘少奇的着眼点,主要放在对工人的一些“过分”要求的“疏解”上。这种疏解,自然是对工人的劝阻。由此,遭到了一些工人的误解,把刘少奇称做“工贼”,甚至要揍刘少奇。
      刘少奇对安源罢工的思维和认识,并非单一的,而近乎是一种思维“定式”。1927年蒋介石“清共”,多数人对汪精卫并不抱有什么希望,刘少奇却积极的组织工人纠察队“交枪”,被当时的一些人误解为“内奸”。这种“定式”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前期领导人持否定态度,一是缺乏全局性的战略思维而导致相当一部分人的误解。
对前期领导人持否定态度,在刘少奇被组织派遣到的所有地方,都有突出的表现,并由此必然引发一部分人的严重误解。顺直省委的问题,其中的纠纷,一直到1945年中共“七大”召开,刘少奇仍然不得不为此检讨。北方局时,原领导人也因为同样的问题而与刘少奇产生了深深的矛盾。新四军时期,刘少奇到延安后,也曾向陈毅道歉。
      刘少奇的这种表现,并非人格或道德上存在缺陷,而是思维的“定式”与缺乏正确的工作策略所决定的。安源被误解为“工贼”,1927年被误解为“内奸”,根本原因,是刘少奇对中共革命的前途和策略缺乏全局性、前瞻性的思维。从刘少奇的回忆看,其当时思维的着眼点,是避免刺激当局而导致流血事件的发生。安源罢工胜利后如此,1927年的“交枪”事件也是如此。罢工的目的是解决工人的生活问题,解决工人的生活问题,不是工人彻底掌握领导权,而是与资本家达成彼此能够接受的经济协议,以保持相互之间的“和平”。因此,工人待遇低了,就以适当的经济要求组织工人罢工;工人要求的条件高了,就说服或压制工人。此起彼伏,往复循环。这种策略,显然是刘少奇对“资本家”与工人的认识问题:不能没有资本家,没有资本家,工人要饿饭;只有把资本家的剥削限制在一个范围内,工人的生活才能逐渐的改变。显然,刘少奇没有能力考虑罢工暂且胜利后如何继续中共革命,更没有能力预见“剥削阶级”是不会善罢甘休的,即使不断的在资本家和工人之间“调停”,“剥削阶级”也会积蓄力量给予扑杀。
      刘少奇的这种认识,一直保持到其逝世。建国初期在天津的“剥削有功”的讲话,本质就是这种思维的一个延续。不同的是,基础变了:安源和1927年时期,还有着“流血事件”的担忧;建国初期则不必考虑这些,因而,维护资本家在一定范围内的剥削,就成了唯一的认识。
这种对资本家与工人的认识,必然在思维上扩大到“富裕农民”与“贫穷农民”之间。因此,对合作化的排斥以及在国营工厂工会问题上的思维,自然就顺理成章了。
也就是说,刘少奇的思维与毛泽东以及绝大多数朴素的革命者的思维,在革命的初始,就存在本质性的分歧。建国后产生的一系列问题,不过是在这种固有的思维分歧的基础上必然派生出来的。
      “新民主主义”问题上的纠结是必然的:
      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真髓,是在“五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基础上,逐步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同一个理论,不同的人产生不同的理解侧重点。东北、陕西这些已经进行了土改的“老区”,对“新民主主义”的理解,着重点放在“逐步改造”上,也就是“逐渐动摇私有制基础”。刘少奇则必然把着重点放在“并存”上而极力反对“逐步动摇私有制”的观点。
那么,毛泽东的本意或者说客观的“新民主主义”的内容究竟是什么呢?首先,毛泽东并未把“新民主主义”当作一个凝滞的社会制度态势,而是当作一个动态的发展阶段或者过渡阶段。其次,毛泽东把“新民主主义”这样定位,是对社会发展的高度的哲学思辩。农村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基础,它直接决定着工商业是以“私有制”存在还是以“公有制”存在。所谓的“并存”,不是机械的,而是辨证的。也即“并存”是“起步”的最初形态,发展的过程只能是“此长彼消”。农村土地所有制的基础,决定着公有制与私有制的谁“长”谁“消”。私有制基础,则只能对发展私有制的工商业有利,而不利于公有制工商业的起步和发展。同样,农村公有制的基础,则只能对公有制的工商业产生发展基础,而必然遏制甚至萎缩私有制的工商业。这个过程,是一个必然的过程,而不是一个行政过程或法律过程。邓小平上台后,在农村制定了“一百年不变”的农村政策后,公有制的工商业,只能逐步走向萎缩和灭亡——即使所谓的“国家垄断行业”,如果去掉“垄断”,其结果也必然如此。
       第三,农村所有制基础,直接影响着国家现代工业的发展和社会矛盾的多发性。私有制比公有制有着更为直接便利的管理手段,因此,在各个领域或者环节,公有制如果想与私有制一样发展,就必须删除代表“国家”的一切福利,而跟私有制有着一样的工人待遇。这种情况下,国家现代工业如果要发展,就只有“垄断”这一种手段。而“垄断”的手段,只适合于关涉国家命脉的特种行业,民生行业,则必然没有公有制的生存空间。
      第四,私有制为了谋取大额利润,必然与农民和工人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而由于中共“经济发展的需要”,必然以维护私有制为根本。这样,中共很快就会遭到社会大众的反感——也就是说,私有资本所制造的各种社会罪恶,必需由中共来承担。
      第五,社会两极分化必然加深,使得刚“翻身”的贫民和工人再度沦落为私有制经济的“奴隶”。
       东北局和陕西省委的理解,显然是符合真正的“新民主主义”的。刘少奇的思维,实质上与“新民主主义”没有多大关系,只是因为能力问题而无法做出社会存在模式的系统理论阐述,因而在“新民主主义”基础上的自我发挥。这种发挥,也就是刘少奇对“资本家”“地主”与工人农民这两个不同群体在经济发展中作用和地位的认识——也即经济发展的主导者,是资本家和地主,而不是工人和农民。不在这个认识基础上界定资本家地主与工人农民之间的关系,就会对经济发展造成破坏,因而是危险的——这个基础上,一贯性思维的再现。
因此,所谓“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或者“确立新民主主义秩序”,也就成了打着“五种经济并存”的口号而维护资本家地主的主导地位、同时限制甚至排斥“公有制经济(国营和集体经济)”的客观存在。所以,刘少奇高调宣扬“现在需要资本家的剥削”“剥削的越多功劳越大”与严厉打击“把合作化在提高一步”,也就必然顺理成章的“并存”。也因此,对于一部分农民因为缺乏劳动力或者生产工具而无法马上自足,甚至得重新变卖刚获得的“胜利果实”、卖儿卖女才能过下去的“破产农民”,刘少奇的方法便很顺其自然了:去给富裕的人“打工”来解决基本的生存。
这不是刘少奇在情感上或者信仰上倾向于资本家,而是对“发展经济”这个专门事物上作用大小或主次地位的认知。刘少奇之所以不怕“两极分化”和产生新的“剥削阶级”,在于他清楚的知道:政权在我们手里!因此,两极分化在一定范围内并不可怕,只要“我们”觉得两极分化成为尖锐的问题需要解决时,不过是一个行政命令的问题。
      刘少奇显然过于“天真”了。这种“天真”,也表现在如何实现社会主义制度的问题上。刘少奇的方法是:等到利用私有资本把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的“富裕”程度时,再来一次“革命的剥夺”,进入社会主义公有制。刘少奇把这种方法,很形象的称之为“养肥猪政策”。
之所以说刘少奇过于“天真”,就在于这“肥猪”到时候不仅是原来的资本家和富裕农民,更多的中共内部成员会成为更大的“肥猪”,而且会成为“肥猪”的大多数。那么,再次的“革命剥夺”,就必然成为“肥猪”剥夺“肥猪”——可能性根本不存在了!
      毛泽东自然清楚现实的状况,资本家地主更有能力“发展经济”——这一点,已经被资本家和地主成为资本家地主这个过程所证明。但是,单纯的依靠资本家或者地主,工人农民仍然无法摆脱经济上的贫困,更无法摆脱政治上低下的社会问题。因此,只有让工人农民在社会实践中逐渐的享有文化和经验,从而自己组织起来,彻底改变传统的经济制度,才能真正解决工人农民的政治经济地位,也才能建立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新社会”。
     从中共的实际历史过程中看,引导和组织农民,也是一个成功的经验。也即在夺取政权的过程中,中共能有效的组织好农民,在经济建设上,同样也能有效的组织好农民。尤其是,战争年代解放区的一些合作化,也成功的表明其在各个方面都是优越于私有制的。而根本的问题,在于中共团体成员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和在其中发挥怎样的作用。
     也就是说,如果中共团体成员,在组织合作化方面的“先进作用”表现不好的话,那么,在私有制的社会里,中共这个团体将必然只能更坏!公有制对中共团体成员,在物质上有着稍微高于工人农民的绝对保证而没有丝毫的“后顾之忧”。这种情况下,团体成员还不能以表率的作用引导民众的话,那么,在私有制的“个人顾个人”的制度下,怎么可能会表现得更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