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谢老猫

来源: 2008-05-28 10:30:25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您的意思是否是:我如果在加拿大这边打这个官司并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必须到美国当地作这个诉讼才真正有可能拿到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