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妻子有神经病史,男方可以离婚吗?

来源: 2007-03-28 08:42:04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A)您所提的就竟這個案件在那一個國家?
(B)以中國的婚姻法來說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的規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

男方可能無法在這個時候提出離婚的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