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Help: Divorce Case

来源: 2006-07-11 10:52:22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您可以"challenge the judgment",但是用什麼理由 ??
基本上除非您能證明您當初在簽署這項協定時並非您個人的意願 (which is very very hard to do it),或是協議中有任何不合法的部份 (which is also very hard to prive it),要推翻這個協定不是一個簡單的事,尤其您是在加州,基本上一旦您簽署這像協議,老貓不認為您可以輕易反悔.
不過事情並不是完全沒有希望,事實上在加州的法令中有一種情況是如果您能證明當初您選擇簽暑這個協議時或是判決確定之後您仍然受到 under an act of domestic violence,那麼您可以base on California Family Code section 4325的規定,在五年之內向原法庭提出要求推翻這項判決,如果證明您的要求為真,您或許有機會推翻這項判決。
不過總規一句話,您必須諮詢專業的律師,因為法律不是兒戲,您想要如何據可以如何的。

原來的法律規定請見下列網頁
http://www.leginfo.ca.gov/cgi-bin/displaycode?section=fam&group=04001-05000&file=4320-4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