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代金钱的态度是楼主的选择。不必怪别人,或要别人内疚或感恩的。

来源: 2006-05-20 05:24:28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父母是孩子的榜样。
以前的是非让它结束算了。楼主既然自认才貌双全,当初决定结婚的时候应该没有高攀或低就的。只是这段婚姻并不适合双方而已。楼主决定重新开始,值得尊重和敬佩。说实在,单身母亲一国生存,很不容易的。我的建议,如果能拿赡养费和孩子的抚养费,还是应该要的。请个律师或自己研究一下州的离婚法。一般就算协议离婚。法官也会尽量对双方公平的。除非是你自己放弃权力。如果你一分钱也不问前夫要,可能法官会认为你抚养两个小孩的能力有限。楼主还是考虑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