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是你告(起诉)他什么呢?

来源: 2006-04-16 14:50:43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居士看了你所写的,对方以“向法院告我离家出走,杳无音讯”之由诉你离婚,则是对方巧用“民诉法”的策略,说的难听一点,是“保护自己达到目的”的一次法律运用,无可非议。不过,凭居士对法律的认识和经验,在你所说的全部过程里,也能猜出你也有许多不当之处,否则不该是这种结局。

事到如今,居士建议你既然你是“不想复婚”,那也没有必要“这口气实在难忍”了,多想想过去俩人好的时候。人在这世上很短暂,退一步海阔天空。若干年以后,再回过头来看这件事情,你会明白居士的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