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單身老貓 请进

来源: 2005-10-31 07:23:27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1) 承租人有权给30 days notice 吗?
如果您所問的是原始承租人是否有權要求轉租的房客於三十日內遷出,老貓的答覆是"不確定",因為這必須取決於您們雙方所訂的租約來決定. 此外您的"二房東"是否有權轉租的問題,老貓不在這邊細論,因為這涉及您與二房東的租約是否合法的問題,老貓不會建議您就這方面深究。
(2)承租人(不住公寓)在转租公寓期间不断搔擾房客, 房客可以告Small Claim Court索赔已付房租吗?
老貓的答覆是,可能不行
理由是,您所謂的 "不断搔擾" 與"房租的收授"應該沒有直接的關係,如果您的房東"不断搔擾"您,您可以報警處理,甚至到法停取得"Restraining Order"禁止您締房東來騷擾您,但是您應該無法用這個原因取得任何賠償,當然如果房東在不断搔擾的過程中造成您任何財產的損失,您或許可以就此要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