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用功了。不过General Order可能不是法律条款,而可能是之前发的法庭令。另外,
来源:
风雨夜行人
于
2021-07-12 17:32:18
[
旧帖
] [
给我悄悄话
] 本文已被阅读:次
用“暂时撤案”,在中文中有可能会产生误解。我觉得用“不限重诉性撤案”(及“不得重诉性撤案”),意思比较接近。
最后,全部或部分不是修饰“修改”的,好像意思上有点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