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初创公司A (VA的C-Corp),三年多前就已经正式关门了,其中人员早都已经各奔东西了。A有一个spin off的公司B。应该是两年前左右B公司和B公司的President与另外一个初创公司C产生了知识产权纠纷(C设了个套把B给套了),上了法庭。最近也就是一月份C公司让法庭subpoena索取A公司创建开始的所有各种一大堆资料。(注:B公司的President也是A公司的President,但是公司A不在这个纠纷诉讼之中)。subpoena发给了A公司以前的公司事务律师,subpoena对象是A公司和A公司以前的公司事务律师。A公司以前的公司事务律师也不知道当时的公司founder都去哪里了,就发了找到email给以前的founders发了email并附上subpoena。问题是A关了三年多了,资料早就没了。实际上A公司以前的公司事务律师和C还不知道A三年多前就关门了。
我不知道我表述的清楚不,我的问题是:
1. 我是A的Founder之一,收到email了。这个subpoena对我有法律效力吗?我可以不用理会吗?
2. 公司A关闭三年多了,subpoena可以针对一个不存在了的公司么?
多谢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