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个合伙人是怎样找到的?他们两个是不是合伙诈骗?
第一个合伙人(没出钱的那个)人品有问题的说法,是另一个合伙人说的吗?这是不是让你们放弃权利的借口?
对于现在的情况,第一个合伙人(没出钱的那个)怎么说?
想起一个成语--李代桃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