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的情况见如下。

来源: 2018-11-16 23:55:01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1. 发生在加州,保险是PPO,一月份孩子因急症救护车送去IN NETWORK医院。在医院用了OUT OF NETWORK医生。

2. 5月在保险公司的EOB上看到救护车和医生都是 out of network provider. 保险公司仅付了很少钱(20%),未付部分(80%)全部列在病人名下(Patient's responsibility)。

3.   救护车的账单是$3500, 保险公司6月付了$700(经第三方裁定的价格)。9月底我收到救护车公司的余额为$2800的账单,立即告知保险公司,第三方再次调停但失败了。保险公司拖延几周不表态。这期间我上网GOOGLE,发现了于2017年7月生效的AB72法案。同时我想到要上诉到州里的Department of Insurance, 发了一份 Health Request for Assistance.  一周后保险公司付了$2800。

因为这次孩子住院期间用到不少网络外的医生和服务,不知道AB72 能否完全保护病人不付天价的网络外账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