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得到大家解释,我自己也想弄清楚:
1,据她描述, 老板不是当场发现东西丢失, 是她离店后几个小时后, 她突然收到邮件来的receipt。我是想说, 瑜伽店上下课期间人来人往, 是不是老板必须有确凿证据(比如店内的摄像头, 比如店员看到),才敢直接在信用卡上收钱?
2, 如果人家手持证据, 请问追诉期到底是多久?日后万一人又想报警的话, 多长期限内法院/警局会受理?
3,请教老猫, 你有没有关于“偷窃癖”类的心理学书籍可以推荐?以及有没有好的心理医生, 或者其他救助手段,可以给我推荐一下。我希望我能够长久的帮到她,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因为就这次事发前后诸多细节, 我高度我怀疑她不是首犯,我怕顺手牵羊, 积少成多,日后给她酿下大祸患)
再次感谢大家的帮助, 家丑实在让大家见笑了,周末各位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