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回复是必须的

来源: 2018-05-31 06:48:10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他们必须书面回复。这是唯一的应诉方式。非正式回复期限21天,或由法庭定。正式回复期限是40天,最多。由谁定?哪天算起?最迟是4/24 商标局certified list sh上传后吧?对方应该清楚。断不会误期。6/5号为最后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