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老猫已经说过:在这个案子上,你们可以做的很少

来源: 2017-09-14 05:59:58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孩子只需要说明自己的情况即可,余下的就是等结果。至于相信哪一方的说法,那是委员会的事儿,他们自然会去调查、分析双方证词的合理和准确性,做出裁决。

如果你们对裁决不满,那时再做什么纸张分析、笔迹签定、ESDA,甚至请律师都不晚。哪怕真是被冤枉,还是有渠道去申诉。现在过多的纠结在对方的证词和程序上,反而让人有想法。找对方的漏洞多半是没办法而为之的。

但我还是不同意某些网友的“无法证明是原始试卷的”辩论,我觉得这种case裁决的根据就是“合理性”,不会要求100%的证据。(比如那个孩子在游泳池里拉屎,救生员指出来并上报,孩子妈居然让人家拿出证据来。)上诉时也许可以用100%的证据来反驳。不知老猫等法律人士如何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