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公司的问题是,他们既然已经把这笔债务交给追帳公司,就不该再接受我的缴费。

来源: 2017-08-11 12:04:19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我有两个地方同时向我收取同一笔费用,我自己选择一直打交道的管理公司,而非不知道是谁的追账公司,况且,追账公司还加了额外的费用。可以这么说,假如管理公司让我一直这么每个月付下去,我根本不会去理睬什么追账公司。

可是管理公司发现了自己的错误,在二个月后关闭了我的账户,要求我直接向追账公司缴费。(这里又有新问题了,我同意管理公司把我欠缴的费用交与追账公司来追讨,并不同意管理公司把我正在缴付中的费用交与追账公司加上额外费用来收取。这个以后再说)虽然管理公司在二个月后改正了错误,在这二个月中,追账公司采取了许多不必要的行动,造成近2000刀的费用,这笔费用不应该由管理公司来承担吗?

从律师的角度出发,这样能成为一个诉讼案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