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Condo.在Florida
自动付款设置的信用卡到期了,造成三个月(二,三,四)的HOA fee没付成。五月份从其它地方发现这个问题了,赶紧上网去查看,补付了三个月的欠费,迟付费和当月(五)的费用。谨慎一点,我取消了自动付款设置。然后,六月的付费也正常,付款后显示的未付余额为零。我觉得万事大吉了,然而,问题就来了。
到七月再付款时发觉发账户被block。打电话过去问,告知账户has been turned on collection status.电话被转接到collection agency,据这个agent说,我的Condo在四月二十五日起就under collection了,他们给我发过几次信。我因为没住在那里,也不知道信箱里有没有他们的信,当然这个不能怪他们。后来,他给我发了个email到我提供的邮箱,我发现,在我以为未付余额为零的时候,居然欠了collection agency2000多刀。比如,六月他们file了lien在我的Condo,lien costs preparing 200+filing 455+release 175,等等等等。而且,这个欠款每个月在增长中。他们每月收150 collection fee,七月加了intent to foreclose review 300。(看来他们准备强行出卖我的Condo了)到七月底,已经接近3000刀了。
我有跟他们讨价还价,他们态度强硬。也找过律师,可是,大部分律师都不愿接这种case。有热心的还介绍地产律师或者租房律师给我。真打电话过去,地产和租房律师也觉得不是他们的专业,不了解这方面的法律。万般无奈之下,到法坛来请教各位网友,以解心中之惑。
问题一,
此类问题,应该找哪类律师才能有帮助?
问题二,
file a lien on property是否有一个债务的最低限额?是不是我欠了一分钱,就可以花830去file a lien,从而债务就变成830.01了。因为我欠债务最少的时候才400多,他们file lien以后才越来越多了。
问题三,
我的property management company是不是有这个义务通知我,我的账户已经under colloction了,以后会怎么怎么样。既然四月底已经under colloction,五,六月还保持我的账户万事正常,七月突然关闭账户,是否有误导我,导致我债务急剧增加之嫌?
问题四,
我的property management company是不是有这个权力把我还没有产生的将来的付款,交给colloction agency加上colloction fee来收取?据我所知,法律对later fee是有限制的。现在它们转个弯,交给colloction agency来收取,加了十倍的later fee那怕我准时付了也没用。
我知道有人一定会说,欠了钱就应该还,不管什么样的债务都是债务。。。。等等等等。我也知道他们这个套路已经行之已久,很多人都屈服了,付钱了事。但是,我总觉得他们做得并非无暇可击,问题是利益太小,没有律师有兴趣。
我现在是,宁可出6000刀来叫他们一无所得,也不愿付3000刀了事。
希望大家給一些意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