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回复

来源: 2017-05-18 06:57:12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谢谢回复。关于那个credit, 我们有对方电子邮件关于如何来的,如何计算出来的。根本就不是对方律师所说的那样。而且上次庭审时我已经出示电邮的复印件了。而这个复印件作为证据法庭和对方律师都保存一份的。这次他还坚持同一说法。我想说他是cheating the court intentionally tw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