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公司租了我两套房给sub contractors, 六个月的租约。 昨天收到email 说客户没给钱,他们要解散这个建筑项目,同时也要解除与我的住房租约,问我可否留下定金,他们out of contract. 两个月过去了,还有四个月。 第一个月的租金也给了房介。两个房子,肯定亏了。这时候前不前,后不后的,不太好出租。 我是想争取要两个月或三个月的租金,不知是否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