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老猫:房产买卖官司

来源: 2016-10-13 12:18:42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老猫您好:想请教一个小官司,希望你能看到并给我们一点意见。
 

我们年初通过经纪人想买了一个30几万的townhouse作为投资房,合同都签好了,可在过户的时候卖方没有出现,反悔不卖了。

我们于是去county的法院递交了状纸,法院也受理了。法院发了好几次传票,但都没有找到人签收(他们搬去加州,房子出租了)。最近传票终于送达对方,他们给法院写了封信(我们收到copy),指出三点:

1. 他们已搬去加州,无法出庭

2.房产在 A county,而法院在 B county (我们是 B county的居民),所以 B county 无权审判位于A county 的 real estate property

3.这个房子的owner其实有三位,而不是两位。(当初我们不知道owner有三位,合同是其中的两位跟我们签的,所以我们一直以为是他们夫妇两位的房子)。

基于上述情况,您觉得他们的理由站得住脚吗?法院会如何判呢?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