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你在哪个州,无法知道你是否可以书面抗辩(written declaration).
你不要盲目为自己辩解,想想别人(警察法官)如何看。
(1)你住在附近N年,所以你所谓的新路,别人看来并不应该新。这如何为自己脑袋里面的“新”作证,来辩解别人认为你应该知道道路的证据?而且,即使是新路,你就可以违规吗?基本上没戏。
(2)如果你的辩解是“没看见路标。因为路标在马路右侧,一个路标还被树枝挡住了,左前方路边也有一个,光注意对面的车,也没看见。” 这个辩解实际上是认罪。因为你承认“左前方路边也有一个,光注意对面的车,也没看见。”
(3)你的辩解不能致使你无罪,但是可能会让法官会酌情给你减轻罚金。但是,出庭是要付出庭费的,不知道你们本地多少,我们这里60元,所以你要看你的罚单上总共多少钱,可能减多少钱,再加上出庭费,看看值不值得。
总之,你觉得委屈,但是在我看来你还是有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