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的问题,签了一年,但中途想搬家
交了一个月的押金。本想提前一个月告知房东。押金估计拿不回来了。但是才发现租房合同上一行小字,如果中途搬家,要负责所有从搬家到合同终止时的房租。
这是否合理?纽约州。是否受法律保护?如果搬走,是否有可能被告赔偿所有剩余月份的房租?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