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意思既不合理也不合法,除非她智力有问题或当时被误导了,谁会签这种婚姻合同啊?如果她当时理解将来房子增值部分与她无关,我相信她会选择共同负担其他生活开支,而不是付房贷,这样选择会更合理些。所以我认为很难相信她当时的理解是你现在说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