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个人对 TN status 转 B2 Visa的见解。

来源: 2016-04-29 18:28:14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持有TN status的加拿大公民,在失去工作后,有两种选择,第一种,立即离开美国,返回加拿大。第二种,在失去工作之前,向美国移民局申请身份转换,TN - B2。很多人对第二种选择有很多问题,有一些可以在美国移民局网站上找到答案,另外一些可以放狗找到答案,最后一些找不到答案,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就是不确定,真闹心。

第一,若想在失去TN身份后继续合法居留在美国,你必须提前若干天(比如45天)填写I - 539表格,申请转换身份到B2。

第二,申请书邮寄给美国移民局之后,在失去TN身份之后,在申请被批准之前或被拒绝之前,你可以合法居留在美国寻找新工作,但是你不可以开始新的工作。但是在这个等待期间,如果你找到了新的工作,你可以直接去美国边境申请新的TN status,然后通知美国移民局停止处理身份转换申请。

第三,如果你的身份转换申请被批准了,而且你还没有找到新的工作,你可以继续以B2的身份居留在美国,并可以继续找工作。一般情况下,以B2身份合法居留在美国的时间为六个月。我想,一般人会在六个月之内找到新工作。

我这个帖子的主要目的是澄清在等待美国移民局处理你的身份转换申请期间,以及你的申请被批准后(B2生效),你是否可以合法地在美国继续找工作的问题。我看了很多网上的帖子,都是模棱两可的回答,不确定,也许合法,也许不合法。我学习研究的的结论是,完全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