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的问题,要以病人的意愿为准

来源: 柠檬椰子汁 2015-11-25 06:36:01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2251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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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这个事情是你朋友自己弄糟了。本来,如果没有钱给外孙,你朋友她自己可以立遗嘱,把房子在自己死后给外孙,这样就已经是涌泉相报了。一万美元也没有多少,外孙现在又不会需要。以后做事不要这么鲁莽。

第二,无论如何,遗嘱是立遗嘱者自己的事情,妻子,子女都没有权力过问。只有病人自己可以立遗嘱,废遗嘱。

现在的问题是,遗嘱是谁撕的,只有是病人自己撕,才表明病人废了遗嘱。如果是别人撕的,假如遗嘱还有备份,你朋友完全可以按照备份去继承。

现在这个样子,死后肯定要打架,所以最好还是找一个律师。注意,这个律师是你朋友的律师,不是她丈夫的律师。她丈夫想如何改遗嘱,是她丈夫的事情。你朋友需要的,是有一个自己的律师咨询准备如何应付这个乱摊子。

第三,这个房子是在她丈夫一人名下,所以房子不会死后自动转给你朋友,楼上朋友提供的信息不太准确。

但是,这个房子作为遗孀和死者的自住房,法律上遗孀还是有权利的。包括,在继承官司进行期间,你朋友还是可以住在婚房里面。继承官司如果没有异议,一般也要六个月以上,主要是等布告宣布死讯,等几个月让可能的债主来对遗产讨债(这是一个程序,不是说死者真的有债主)。如果有异议,时间更长。

等到继承官司结束,你朋友要么拿到房子,要么能拿到1/3的房款,这样自己去租公寓,也不至于流落街头。一般在继承官司中,法官对遗孀的生活还是很照顾的,法官不会把遗孀赶到街上。

最后,你朋友的问题大概是没有安全感,杞人忧天,总是想把未来控制一下,才导致现在的局面。我的建议是,如果你有自己的经济来源,当然你就可以控制自己的未来。如果你是靠丈夫吃饭,那么有的时候只能走一步看一步,靠大家的包涵。其实58岁去打工的人不少,她自己应该独立一些了。这是多话。

所有跟帖: 

多谢。替朋友抱不平,她是很恬静的人,从来不控制她老公。她老公对她很好,主动要把房子留给她。所以她也从不担心。他先生原打算给五个外 -Cielo- 给 Cielo 发送悄悄话 Cielo 的博客首页 (278 bytes) () 11/25/2015 postreply 11:12:06

加州,结婚后还在付房贷,那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啊,应该是自然都归妻子,怎么就只有1/3房款了? -Manymore- 给 Manymore 发送悄悄话 Manymore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1/25/2015 postreply 17:21:28

是的,结婚后还在付房贷的,妻子即使不工作,房子也是共同财产,丈夫没有权利独自支配房子。 -零九- 给 零九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11/25/2015 postreply 19:4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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