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了。老公申报2014年收入1万6,而2014年他付给分居的妻子14400元,另外还与同居的女友生了一个儿子。

来源: 2015-11-03 16:00:08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朋友是否可以就此质疑他的申报不准确?她老公与这个女友同居3年了,又有了孩子。现在希望结婚。所以提出和她离婚。但是他听说朋友今年有了固定工作,就是这个月收入1600,他认为朋友自己可以养孩子了。所以提出离婚,并且提出自己没有能管理再付抚养费。所以申请不付抚养费了。而她老公的律师说这个女友是个美国人,刚刚养了孩子,确实生活困难。所以不应该再付。

附带说,我朋友是南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