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件纠纷不要混起来

来源: 2015-08-05 04:58:44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第一,纠纷一:你的目的是要赶他们走。理由是他们违约分租。你去法庭证明这个事实,就有可能把他们赶走。你现在已经在告的程序里。

第二,纠纷二:他们说臭虫造成他们损失,要向你索赔。

这个纠纷和纠纷一是独立的两件事。他们不能用臭虫来解释分租违约的问题。臭虫案件他们需要自己去告,不能混在你的驱赶案件里面。

对方需要证明是你的疏忽导致臭虫产生,但是你有除虫的记录,只要出示,证明除虫公司的服务包括除或者预防臭虫,你应该没有问题。

不要被对方的胡搅蛮缠牵的乱走。最有效的证据是除虫公司专家的报告,按他们的专业经验,臭虫到底是怎么来的。对方需要证明你的疏忽,如果除虫公司的报告说他们也不清楚臭虫的来历,对方就不能赢。

如果你请律师,律师可能还会建议反告对方带来臭虫,从而要求扣押金赔偿。既然对方不好缠,最好还是请律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