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面的法律依据在:长期租约一般有一条,到期后自动转成按月租约。

来源: 2015-07-05 10:53:46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既然是月租,租与不租就要在每个月前决定,这是提前通知的理由。而为了方便,假如房客不通知终止租约,租约自动按月延续。
也就是说,没有提前通知,下个月的租约已经自动生效了,房客要承担的是一个月的租金。
但是,既然这个月房子已经租给房客了,房客住或不住,房东都不能再把房子租给其他人。现在,房东把房子租出去了,这说明房东自己都不
承认这个租约,那又有什么理由再要房租呢?
这个理由你觉得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