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想法有道理,但我看不见他这段时间到底搞明白什么

来源: 慧惠 2015-05-28 06:04:45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1950 bytes)
他的原稿里面说到,“公司给moving company 了一笔钱给我搬家,公司交了税…..报税的时候,我claim 了公司付给搬家公司的钱作为moving expenses, 但沒claim 报销回来的部分。”

这不应该claim,“雇主给了钱搬家,你就没有理由再claim,除非钱不够,你自己多出了,这多出的部分才能减税”。没有什么争议的,应该退还给IRS。

争议的在这条: “公司给moving company 了一笔钱给我搬家,公司交了税。公司把这笔钱和税都放到我的收入和我交的税里面了,并申明这笔钱是taxable wages. 这样我那年收入奇高,我想对应的税率也就髙了吧?”

我不明白的也是这条。IRS有个表格,

http://www.irs.gov/pub/irs-pdf/i1040tt.pdf

假设他是单身,原来的工资$66000,交税是$12363, 12363/66000=18.7%;公司那年把这钱算做taxable wages,假设搬家+公司付的税是$30000, 他那年的工资变成$96000,应该交税20063/96000=20.9%,等于原来的$66000也跟着付了20.9%。3万因为作为搬家费,是不是可以作为before-tax benefit?所以他应该付的还是$66000的税。

我希望他跟IRS弄明白的就是这点,因为IRS要他出据

1. 我确实move 了;
2. 付给搬家公司的收据

道理上,如果绝对应该付,IRS不应该提出需要这样的证明,说明有证明以后可以改动什么地方。

没进展就是他还是稀里糊涂,请律师也要让律师明白到底怎么回事,手里有什么牌可以讨论一下吧。

所有跟帖: 

他想法大方面无理;IRS要他出据...是为了搞清楚原委,并不是政策有通融。 -上流Man- 给 上流Man 发送悄悄话 上流Man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5/28/2015 postreply 06:18:39

看这条 -慧惠- 给 慧惠 发送悄悄话 慧惠 的博客首页 (1052 bytes) () 05/28/2015 postreply 06:25:41

公司那样做,只能将错就错,要不就要让改W2,不改硬来就过分,因为那样会得了好处 -上流Man- 给 上流Man 发送悄悄话 上流Man 的博客首页 (406 bytes) () 05/28/2015 postreply 10:45:56

所以你也觉得不完全是楼主无理对不对?补税越多,罚的也越多,所以这次应该尽可能降低 -慧惠- 给 慧惠 发送悄悄话 慧惠 的博客首页 (83 bytes) () 05/28/2015 postreply 16:21:13

公司有错,楼主是错上加错;不当获利(占了公司交的税款)上万,怎么说也是相当严重的漏税 -上流Man- 给 上流Man 发送悄悄话 上流Man 的博客首页 (220 bytes) () 05/29/2015 postreply 06:24:14

同意,其实这是两件事情。前者楼主谎报,需要补税;后者弄清楚是否可以把搬家费 -慧惠- 给 慧惠 发送悄悄话 慧惠 的博客首页 (273 bytes) () 05/29/2015 postreply 07: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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