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问:加州高速上警察给了交通庭出庭单,去了拿了延期单,下一步如何走为宜。

来源: 2015-03-02 20:05:48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本人家住华盛顿州,2014年12月出差加州,返回去机场路中被高速警察拦住,并收到出庭通知单 (Notice to Appear). 上写违反理由: 1. 21655.5 (B) VC-SOLO IN HOV 意思是单人车开到了 CARPOOL LANE 2. 21655.8 (A) VC- CROSSING DBL YLW 意思是跨越双黄线 当时从两条高速合并到一条,不小心 开上了左边的 CARPOOL LANE, 后来换 LANE时以为已过双黄线,换出来一会就见后面有警察 闪灯。 上星期去了法院(2015年2月25日),根本没见到法官,只是和窗口的办公人员问了些问题。最后他给了我一张延期单,到4月13日。另外告诉我几个选项。 1。 一开始,问我是付罚款还是要延期?我问罚款要多少,答约两项共计$973左右。 我说我要见法官,当天可以吗?答:不行。 2。 当天见法官无望,办公人员说我可以给你延期,并打印书面文件,上面有记录罚单历史记录,最后一行是延期到2015年4月13日。 3。 打印文件上有案件(Case)号码, 告诉我说我可以电话或网上联系见法官日期, 要提前2个多星期预约。 4。 另外我问了其他选项可能, 答(1)。 可以在4月13日前付罚款;(2)。也可以书面抗辩。 请问大侠(们),我该选择上述3个选项中的哪项为宜?因为本人现住华盛顿州,请问书面抗辩好呢还是选择见法官?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