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而我当时被work permit局限住又不能找另外的工作“?

来源: 2015-02-27 20:41:34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告学校可以告,但是要赢,总要有道理。你这个案子属于雇用纠纷,有几个切入点:

第一,合同法:依照合同,你知识和每年签一次合同,学校或者实验室没有第三年雇你的义务。

第二,个人伤害法:你为什么不能找另外的工作?work permit还有一年,而且也可以延期。学校的哪些举动导致你不能申请和获得另外的工作?有诬陷的行为吗?

第三:举报人的保护(whistle-blower protection):实验室不和你续签合同,是不是对你举报行动的报复?也许这个法律适用,http://en.wikipedia.org/wiki/Public_Servants_Disclosure_Protection_Act 但是这个法律定义可能比较狭隘,我不知道你作为实验室的研究人员是否是public servant。

请找当地employment/labor lawyer咨询。多谈几个就知道你的案件有多少分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