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不會去管你們l兩人是如何合夥的,原則上他只需要有人與其簽約並且依據合約按時交租....

来源: 單身老貓 2014-09-15 14:19:29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1537 bytes)
回答: 新的租约上只有合伙人的名字tn3k2014-09-15 13:51:59
你與合夥人之間的問題是你們自己的事,根本與房東扯不上關係.

原則上如果在既有的合約上有你的名字,在合約有效期間你的房東原則上不能在未經您的同意對於既定的合約做出任何變更,

然而在現有約滿之後的任何新的合約,原則上除非當初合約中有規範,你們兩人"同時"有優先承租權,否則一般的情況房東有權與任何人重新議價,特別是商業租約,合約有效期一般不是只是一年,一般一簽都是數年 (例如 5+5,約期五年,約滿之後可優先續約五年),所以約滿之後通常給予現在的租用戶優先續約的機會,

所以現在的問題是當初這個租約你們是用一個公司去與對方簽約還是你們兩個個人,如果是後者,那麼你需要看現在的租約中是否特別規範給予你們兩人"共同"優先承租權,還是只是給予你們有優先承租權甚至於根本沒有規範,對於您而言,只有在原合約中有特別規範給予你們兩人"共同"優先承租權時,您或許可以經由訴訟要求判決這個合約無效,但是這不代表你可以因此要求房東給予您任何實際的補償,因為你的生意還在,所以你根本無法建立因為這個合約造成您任何損失所以您能夠要求房東給予您任何補償. 在此同時至於您實際因為您的合夥人自行續約導致的任何損失是你與合夥人之間的問題,應該與其他人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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