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来分析一下哈,

来源: 2014-08-28 19:15:08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按合同所示,卖房方为方便你买房而提供部分vendor take-back mortgage, 如果你没能在指定日期获得你自己应贷的那部分,卖房方也没有取消这个条件,合同应无效。
若是卖方在你贷不到钱的情况下,卖方取消先前的贷款条件,改由卖方全部贷款给你,那这个个买房合同是继续生效的。
这样的话,卖方不让你退出,在合同上是有道理的。
对方要你赔偿违约金,应该要在合同里事先有说明,而不应该是随口开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