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谢谢大家发言发怒。对不起,这确是本人的错误。

来源: myfb 2014-07-31 13:13:11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0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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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必要道歉。在这个制度下生活,最要紧是知道怎么适应它,不做违法的事。 -凌长老- 给 凌长老 发送悄悄话 凌长老 的博客首页 (1164 bytes) () 07/31/2014 postreply 13:30:01

謝。有道理。長老是生意人吧。 -myfb- 给 myfb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7/31/2014 postreply 16: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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