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的标准是什么?现在的又是什么? 很多情况下想证明arbitrarial 和 capricious

来源: 笑薇. 2014-04-18 13:47:10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402 bytes)
回答: 学区这样做对吗?风轻云淡水一方2014-04-17 12:43:08

的决定程序和决定是很难的。 你要提供证据,这一项就很难。还有appeal 的程序很长,双方心理上的压力都很大,但是学区没有什么在你手里,可你的孩子在人家手里。还要有律师,要考虑值不值得。这样的事在当地出名了,很多时,人们简单地认为寻求公平的人是trouble maker,对你另眼看待, 由此产生的压力使得赢了和没赢官司的都最终不得不搬离当地。美国人很奇怪,既使用法律保护自己,又歧视使用法律保护自己的他人。 同情你!

所有跟帖: 

这就是我为什么犹豫的原因。谢谢你的指点。 -风轻云淡水一方- 给 风轻云淡水一方 发送悄悄话 (820 bytes) () 04/18/2014 postreply 14:41:58

好吧,就算按照你这几个句子,只是说明了必要条件。 -路是走出来的- 给 路是走出来的 发送悄悄话 路是走出来的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18/2014 postreply 15:03:12

或者说最低条件,并不是保障进去的充分条件。 -路是走出来的- 给 路是走出来的 发送悄悄话 路是走出来的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18/2014 postreply 15:04:06

我也是这么理解的。 -稻穗儿- 给 稻穗儿 发送悄悄话 稻穗儿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18/2014 postreply 15:04:39

写完看到你贴的。没有什么可陈情的余地。 -路是走出来的- 给 路是走出来的 发送悄悄话 路是走出来的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18/2014 postreply 15:06:55

谢谢你们!我就从配合的角度去做吧。 -风轻云淡水一方- 给 风轻云淡水一方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4/18/2014 postreply 16:41:54

很同意你的观点,就凭这几句话,看不出人家为什么非要录取她儿子。 -nj_guy- 给 nj_guy 发送悄悄话 nj_guy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19/2014 postreply 1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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