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事公办

来源: 2014-04-17 08:20:21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第一,当初发现雇员A贪污就应该报警起诉。Embezzlement是一种偷窃行为,可以起诉刑事责任的。你们当初没有报警,可能是怕家丑外扬,小非赢利组织管理松散,董事会监督不严才给雇员空子。所以当时没有公事公办,使得雇员A和他家人认为你们心虚,好欺负。现在再去追究,不知道过了statutory limit没有。纽约州不同的偷窃罪名2-5年不等。


第二,以前A的家人对你的骚扰,你应该有根据向法院申请restraining order。有了order,她违反就是刑事轻罪可以报警逮捕。你没有那么做,仅仅报案有什么用?


第三,你反骂她的儿子,是你的道德上不对。但是她没有民事诉讼的根据。辱骂不是诽谤。她联合其他医生来告你的话是胡说。这种案件即使立了案,也经不起第一轮回的推敲,马上dismiss掉。


至于反告她诽谤的问题,我的建议是这种人还是躲远点好。跟她打官司浪费你的时间。她的诽谤对你造成的切实的损失是什么?好好想想值得不值得。


以上是法律回答。处人做事的建议,我基本同意老猫和其他评论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