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加拿大,是加拿大公民。IT 码工。在给别人打工的同时自己也有一间公司,每年都有销售和盈利。 现在想去美国。如果我以配偶的方式去美国(就是说配偶找到美国工作,我没有),我可以在美国开公司么? 如果不行,那么如果我自己找到了正式工作,利用业余时间可以开公司么? 如果都不行,那怎么样才行?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