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rry,怎么上面没贴上内容

来源: 2014-04-08 08:03:27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请教一个关于美国商业法的问题。电子邮件在美国可以作为证据吗?
如果雇你的人在雇你的时候用他自己的公司邮箱发了个电子邮件给你,说公司会给你配股。但是公司将来上市时反悔了,说这个邮件只是那个人的个人想法,不代表公司的想法,并以没有书面的文件为由不给配股了。你可以用这个邮件作为证据跟公司争取吗?如果真要打官司,这个电子邮件在美国可以作为有效的证据吗?需不需要紧盯着那个人,催着公司给各书面的文件。谢谢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