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所租公寓的问题请教老猫和懂得网友

来源: 2016-08-08 10:21:03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有个租赁公寓的问题,请教老猫和诸位有经验的网友。

当初找房子犯了鲁莽急躁的错误,导致我现在租的公寓有点贵,也没看清租赁合同,现在发现一个严重的问题,想要提前做点儿准备。

我的困难:如果我失业的话,我老婆一个人赚钱就没办法住得起现在的公寓。

那么公寓的租赁合同有这么一条,就是如果要提前解约搬走(签了一年),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管理办公室,同时需要从以下条件的赔偿中二选一。

1)从我们真正搬走那天算起,到我们这个公寓招到新的租客为止,这期间公寓管理方的损失我们负责赔偿。换句话说就是即使搬走了,也要继续支付租金直到办公室找到新的租客。

2)从我们搬走那天算起,一次性赔偿一个半月的租金给公寓管理方。

从我们的角度,肯定是想要执行到合同期结束,但是为了防止我突然失业,所以我就想要先和懂的网友问问清楚。

就是万一我失业了,我住不起这个公寓了,上面两个选项我要选择哪一个呢?拖家带口赚钱也是蛮辛苦的,所以请懂的网友给点意见。

先谢谢版主和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