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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2015-09-18 10:50:48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在美國,除非對方連續不交租,你很難找任何好的理由可以不經過冗長的程序驅逐房客,所以老貓要是您,老貓會認真考慮兩種情況

(A) 給對方錢請他搬走

(B) 等....

 

同時您換個"馬甲",來問同樣的問題,良心說是沒有大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