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治国方法。

来源: 快乐生活---大卫 2018-05-21 02:59:50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5639 bytes)

孙中山治国方法。

 

 

一、

孙中山治国方法。-----五权分立。

民国成立伊始

公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在这部约法中,引起世界关注的是,


临时大总统孙中山没有照搬欧美国家通行的“三权分立”,而在中国推行“五权分立”。

所谓“五权分立”,具体说就是设立“五院”——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监察院、考试院)。

将执法权、立法权、司法权、监察权、考试权逐个分立。

前三个分立权无需细讲,西方世界通行,值得揣摩的后两个权力,监察权与考试权。这两项权力

分立,是当时“亚洲第一个共和国”中国所独有的,对于新增这两个权力分立,标准的阐述是,当

时孙中山考虑到中国的国情,参用了中国古代科举考试和监察制度的政治遗产,故引入,为的是

确保录用公务员的考试公正性,以及弹劾官员的监察制度化。

显然,这是中国政治文明跟上世界潮流之后的创举,值得大书特书。

二、

孙中山治国方法。-----五权分立。

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监察权。考试权。

三、

1、

监察权(监察院),从立法权中分离出来,监察政府官员的廉洁。(借鉴中国古代成功的监察御史制。)

2、

考试权(考试院),从行政权中分离,出来。考核政府官员的政绩。(借鉴中国成功的科举制。)

四、美国的三权分立。

美国的三权分立。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

五、美国的三权分立。和中国的五权分立的比较。

 

美国的三权分立。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

孙中山的五权分立。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监察权。考试权。

孙中山的治国方法,更高明。

六、

1、

监察体制改革。

2、

现在,习近平推行的监察体制改革。就是孙中山的监察权。

3、

成立国家监察委员会。

决策,,由党中央。习近平决定。

定位,国家的重大的政治改革。

试点。北京。山西。浙江。

试点推开。全国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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