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法的年首与四历季 太原科技大学 曾一平

来源: 历法改革 2016-08-08 05:06:30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4663 bytes)

                                  历法的年首与四历季     太原科技大学     曾一平

         历法的年首与四历季是决定历法框架的二主要要素。年首的选取,要么不根据太阳的黄道位置,要么根据太阳的黄道位置。西方的历法的年首通常不根据太阳的黄道位置,比如当今的格里历,和其前身儒略历,年首都没有根据太阳的黄经位置。儒略历的设计者本来曾想以黄经的270度冬至点做年首,后来还是放弃了。改以原阴历的初一为年首。以后年首就与太阳位置无关了。

         我国的历法学者,多数主张以太阳的黄经位置做年首。主要的选项为冬至、立春、春分三个。由于年首的这三个选项导致四历季的四种不同。

        冬至为年首,第一历季就以冬至起。第二历季就必然是春分起。第三历季就是夏至起。第四历季就是秋分起。这样每个历季的起点(即一个月的起点)都把一个天文季从中间割为两半了。一半属上一历季,一半属下一历季。第一历季的起点,即新年这个起点,把天文季甚至分割到两年里,一半在上一年,一半在下一年。比如冬至作年首,就把冬季分割为两半。前半个冬季在上一年,后半个冬季在下一年。这样我们就无法说:“今年冬季”了。如果这样说,就不能确定是哪一半冬季了。

        同样,如以“春分”作年首,春季也被分割为两半,一半在上一年,一半在下一年。“今年春天”的说法也就不成立了。

        所以,冬至和春分做年首是不恰当的。至于有的历法人说天文季被历季首日分为两半也没有什么不可,历法重要的是起点。冬至是太阳从最南开始向北移动的开始点,做年的开始是有天文意义的。问题是对历法来说,究竟是从南向北开始重要,还是四季在年内完整重要。这是另一个需要辩论的问题了。本文暂不涉及这个问题,而留待专题进行探讨。

        作者本人认为四季在一年内应保持完整,不被割断,这应当是历法的基本要求。如认可这一要求,就只有立春做年首才是唯一可行的选项了。四历季也就只有一种可能了。这就是第一历季从立春起。第二历季从立夏起。第三历季此立秋起。第四历季从立冬起。这成为唯一可行的理发框架模式。

        下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是立春做年首,立夏、立秋、立冬做另三个历季之首,要涉及四个立是天文四立日还是规范四立日的问题。如果是天文四立日,那就成为不透明的日子,历法框架就成不透明的了,历法也就不透明了。按照历法“依据天文,又不泥于天文的原则”,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四个节气日应该选取规范四立日。即立春取公历2月4 日。春季、秋季、冬季的六节距各为15日。夏季的六节距各为16日,只有平年的大暑到立秋为15日。这样确定的历法框架,其四立季就与天文四季基本吻合。

        由这样的历法24规范节气所确定的框架,除夏历季含95或96天外,春秋冬三历季都是90天。按30天等月长,夏季多出的5或6日作为月外日,置于6月后,称年中。这就是理想的历法框架。

        这个理发框架是四历季温和3天文春夏秋冬四季的历法框架。是30日等长月的历法框架。是月含6个5日月下层次周的历法框架。是月日计日与周日计日单轨计日的历法框架。是最理想的历法框架。

        从这样的历法框架所给出的历法月日数字,能给出太阳的季节进程的简明信息,能给出社会活动需要的月日信息和周日信息。这就是自然世界历,是唯一理想的世界历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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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之始在於春,春夏秋冬,现在的西历新年根本没有迎接新的一年的欣喜 -fourwaves- 给 fourwaves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8/08/2016 postreply 17:5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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