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入主流社会和文化
原来赫伯特曾是越战时美军特种部队的一员,在丛林中干夺命生意的。自己几次差点被阎王爷招安,康复后又和队友们不知死活地钻进森林夜幕。越战结束,他们乘船回到加州的圣地亚哥(San Diego)军港。刚下船,一名军官走过来,面无表情地告诉他和队友: 活计们,回家吧,这没你们什么事啦。听完这段凉飕飕的欢迎辞,这群日夜思国梦国的士兵们全懵了, 这就是母亲給历尽艰险、远道归来的孩子们的拥抱吗?没有一句安慰鼓励的话,不供一顿暖心窝的家乡饭,按时驱离。大家那时能做的,除了怒骂泄愤,就是把政府颁发的所有各种荣誉勋章,通通扔进大海。赫伯特回到家乡,想不通,两年中整天烂醉如泥。那种生不如死的日子,一直持续到一个雷雨交加的深夜。在闪电的光亮中,他意识到母亲正以弱小的身躯,踏泥趟水,步履艰难地背着他往家车走,内心里骂了自己一句,拉圾。第二天,他到附近的社区大学注册,然后边打工边上学。拿到个技术学位后,在镇上的一个制造厂一干就是二十几年。
我心中疑问很多。先问他,就凭你全身上下这么多的光荣记录,还不去办个伤残证,吃香喝辣全有啦。至少学费国家是全包的呀。像看外星人似地扫了我一眼之后,赫伯特说,我是为我的国家而参战,又不是为了什么福利去卖命;我的有些战友伤得比我还重,没拿国家任何补贴,自食其力。其实按政策规定,他已被定为甲级伤残,二十几年前每月就可领几千美元。我又问,这战要打也该是别人的事,你罪也受够了,为什么还要去打?他淡淡一笑,回答说,我要让那帮狗XX知道,美国能征善战的人多的是,还没死绝。后来得知,厂里还有几位越战老兵。想从他们那里挖点故事,没门。最多就是说,都过去了,还提它干啥。
说到这里,就想起中国的邓稼先先生。海外的华裔再牛,还没有遇到对邓先生有丝毫不敬的。每次读他的轶事,犹如有幸相识一天神,掩卷难宁。君不见,事业初成化仙鹤,啼声常留作歌吟。早年有一近邻友人,曾在罗布泊试验场与邓先生共事二十多年。 友人说,老邓平时的举止言谈,温和友善,很普通的一个人;可大家就买他的帐,听他的。友人又说,后来有些报道把他写得非常高大,我们觉得与他本人不相符,很不习惯。他能镇得住场面,除了扎实的专业水平,那是因为他没有私心杂念,一心要把核武搞成,把命搭上也认啦。那时候大家都这样,不就一条命吗,为国嘛,还能想啥呢?
什么是主流文化?难道不是成千上万普通人的那份刻骨铭心的爱国情怀吗?谁生活在主流社会里? 难道不是那些靠日夜辛劳来保着一国之命脉的芸芸众生吗? 不管是客居还是安家,不管是穷人还是富翁,你对居住国有一份情,有一份爱,有一份贡献,你的外表和内心就融入了主流社会及其文化一分。这种事想装是装不像的。当你无法移情别恋时,你就是完全生活在主流社会中的一员,还上哪融入去?别人来融入你在的主流社会还差不多。换个角度看,如果还有一种把一个国家绝大多数民众的爱国之心、之行排斥在外的主流社会和文化,你愿意融入吗?
“吵什么吵?什么融这融那, 都是吃饱撑的。走,咱们去弄两盘凉杂碎,喝几盅。今晚得把麻将革命进行到底。” 你看,这也是一种活法。自我世界之外,总是还有一大片蓝蓝的天。干什么都行,快乐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