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同行专家评议”造成《灾害链机理及城市减灾综合研究》项目连续两年否决,成为973计划“同行专家评议

来源: 2010-01-14 13:47:17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85006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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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共同体”及其规则无法“自拔解套”!》(系列64篇之22

1.1.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评审分预审、初评和综合评审有关规定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网2005-12-22发布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立项程序”规定:

http://973.epri.ac.cn/html/management/103.html

第十五条 重点规划项目评审分预审、初评和综合评审三个步骤进行。

1.预审:根据申报项目的情况,预审分若干个小组分别进行。预审可采用会议评审或与函评结合的方式进行。联合办公室遴选对每组项目所涉及的科学问题及其应用背景有深入了解的同行专家若干人组成相应的预审专家组,负责相关项目的预审。

2.初评:初评一般采用会议形式,分若干小组分别进行。初评专家组由联合办公室负责组建,其成员应是熟悉相关工作的高水平同行专家,必要时可聘请部分管理专家参加。初评专家组审议申报项目建议书,听取项目建议人的报告和答辩,进行民主评议后,对建议项目的重要性、科学性、可行性、学术带头人及研究集体的情况等提出科学、客观、公正的初评意见,通过记名投票方式确定项目的排序,并由联合办公室汇总、整理后形成初评报告,提交专家顾问组审定。

3.综合评审:综合评审专家委员会由专家顾问组成员和参加初评的专家代表等人员组成。综合评审会议由专家顾问组主持,在听取初评报告和申报项目建议人答辩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讨论及记名投票方式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提出项目评审意见和优先立项顺序。重点规划项目的立项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第十六条 专家顾问组对综合评审结果进行审查和讨论,提出重点规划项目立项建议,经科技部部务会审定后立项。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网2007-06-18发布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管理办法》“第三章立项”规定如下:

http://973.epri.ac.cn/html/management/176.html

第十九条 重大项目立项评审一般需要经过初评、复评和综合评审三个步骤,以定性评价为主,定量评价为辅。

初评是同行评议,相关研究方向的同行专家依据项目申请书进行书面评审,从项目是否体现国家战略需求与科学前沿的结合、学术思路的创新性、研究方案的科学性与可行性、研究队伍的水平和研究工作基础等方面进行评审。

复评是领域评审,本领域同行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答辩评审,根据领域发展需求和布局,从项目的重要性、科学性和创新性、研究队伍的水平、研究工作基础等方面进行评审。

综合评审是专家顾问组主持的战略咨询。所有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答辩评审,从国家战略需求、项目的创新性及研究队伍的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审。专家顾问组根据评审结果向科技部提出立项建议。

第二十条  研究专项立项评审一般需要经过初评和复评两个步骤。科技部组建研究专项专家组,加强研究专项的总体设计和学术咨询。研究专项的立项程序是:研究专项专家组提出组织实施方案的建议,科技部审定组织实施方案并发布申报指南;科技部可委托专家组或相关专业机构对研究专项项目进行评审,提出立项建议。

第二十一条  涉及国家安全、重大突发性事件等需要国家特殊或紧急部署的有关项目,科技部委托专家顾问组进行学术咨询,专家顾问组向科技部提出立项咨询意见。

第二十二条  科技部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和专家顾问组提出的立项建议,审议确定立项项目,聘任项目首席科学家,按规定程序批复项目计划任务书。

1.2.   某些学科出现挑战该领域当代占主导地位基本理论重大原始科技创新研究的情况下,如果单纯依靠或主要依靠“同行专家票决制”决定申报项目的预审、初评和复审,将使这样的项目无法进入“所有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答辩评审”的最终“综合评审”,必然造成对挑战相关学科领域当代占主导地位基本理论重大原始科技创新研究申报项目的压制扼杀!

       2005-12-22发布的973计划管理暂行办法》以及2007-06-18发布的973计划《管理办法》均规定,申报项目的审批程序,从“预审”、“初评”到“复评”,全部采取“同行评议”的方式由“同行专家进行评审”。

2005-12-22发布的973计划《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  联合办公室遴选对每组项目所涉及的科学问题及其应用背景有深入了解的同行专家若干人组成相应的预审专家组,负责相关项目的预审;

--  初评专家组由联合办公室负责组建,其成员应是熟悉相关工作的高水平同行专家,必要时可聘请部分管理专家参加

--  综合评审 综合评审专家委员会由专家顾问组成员和参加初评的专家代表等人员组成。

2007-06-18发布的973计划《管理办法》规定:

--  初评是同行评议,相关研究方向的同行专家依据项目申请书进行书面评审,从项目是否体现国家战略需求与科学前沿的结合、学术思路的创新性、研究方案的科学性与可行性、研究队伍的水平和研究工作基础等方面进行评审。

--  复评是领域评审,本领域同行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答辩评审,根据领域发展需求和布局,从项目的重要性、科学性和创新性、研究队伍的水平、研究工作基础等方面进行评审。

--  综合评审是专家顾问组主持的战略咨询。所有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答辩评审,从国家战略需求、项目的创新性及研究队伍的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审。专家顾问组根据评审结果向科技部提出立项建议。

       2005-12-22发布的973计划管理暂行办法》与2007-06-18发布的973计划《管理办法》都规定申报项目的“预审”、“初评”、“复审”采用“同行评议”的方式由“同行专家”来进行

与此相比,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申报项目的最终的“综合评审”由“专家顾问组成员和参加初评的专家代表等人员组成综合评审专家委员会”进行,而管理办法》规定申报项目的最终的“综合评审”由所有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答辩评审进行。

       显然,假如某些学科内部存在严重学术争论情况下,很显然管理办法》规定最终的“综合评审”由所有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答辩评审进行,将比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最终的“综合评审”由“专家顾问组成员和参加初评的专家代表等人员组成综合评审专家委员会”进行更为公平。

       但是,即便如此,无论在2005-12-22发布的973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条件下,还是在2007-06-18发布的973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条件下,申报项目进入最终“综合评审”的前提与关键是必须首先通过采用“同行评议”的方式由“同行专家”来进行的“预审”、“初评”、“复审”。

       因此,在某些学科内部存在严重学术争论情况下,如果申报项目代表着这些学科内少数学者赞同的学术观点,即这些学科多数学者不赞同的学术观点,那么这样的申报项目较难通过采用“同行评议”的方式由“同行专家”来进行的“预审”、“初评”、“复审”,因而很难进入最终的“综合评审”!

        特别是某些学科内部已经出现挑战相关领域当代占主导地位基本理论重大原始科技创新的研究以至成果的情况下,如果申报项目代表着这些学科内个别学者赞同的这样挑战当代占主导地位基本理论重大原始科技创新的学术观点,即这些学科绝大多数学者不赞同的学术观点,那么这样的申报项目将无法通过采用“同行评议”的方式由“同行专家”来进行的“预审”、“初评”、“复审”,因而无法进入最终的“综合评审”,从而造成对这样挑战当代占主导地位基本理论重大原始科技创新申报项目的压制扼杀!

甲方(挑战相关领域当代占主导地位基本理论重大原始科技创新研究申报项目的申请者)明明白白向乙方(相关领域“同行专家”、学术权威、学术领头人、院士〕坚持的基本理论进行挑战的科研项目,甲方反到必须获得乙方〔该领域的“同行专家”、学术权威、学术领头人、院士〕的赞同后,才有可能获取973计划的基金支持,岂不笑话!973计划这样的“规则”偏向保护谁和什么?压制谁和什么?打击了什么不是很清楚吗?这样的决策也算是科学的决策,民主的决策,依法的决策吗?它符合科学的发展观吗?这样的决策能够促进创新型国家的建设吗?

1.3.   973计划采用“同行评议”的方式由“同行专家”“预审”、“初评”、“复审”,多数情况下也不适用于交叉学科科技创新研究申报项目

科技部973计划“专家库”中的绝大多数“专家”,是知识面相对狭窄的各学科单学科“专家”。

究其原因:几十年来越来越精细的分科教育、分科研究的结果,造成中国所有学科绝大多数“专家”,特别是所有学科主流“专家”都是知识面相对狭窄的单学科“专家”,或至多某些特定相关多学科“专家”,使当代中国无法再教育、培养、产生出像李四光、翁文波、钱学森那样的大跨度交叉学科大师级科学家。

这个问题涉及到中国与世界当代教育系统,特别是中国与世界当代大学教育系统存在的问题,限于本文的主题与篇幅,在此不能就此扩展讨论。

但是,地球上出现的需要进行科学的任何重大问题从来不是分学科的“单学科问题”,而永远是交叉学科的复杂问题,甚者多数情况下是开放式交叉学科的复杂巨系统问题。因而,采取分学科“单学科问题”研究方式必然造成严重的片面性研究结果,甚至在地震学、气象学、地球物理学、地球科学等某些学科研究领域造成普遍性的错误研究方向的一系列实质性错误。

这种情况下,从这样的“专家库”抽选出一批知识面相对狭窄的单学科“专家”来评审完全超出他们的知识面以至他们基本不懂的交叉学科科技创新研究申报项目,确实难为这些“专家”。

       但是,还存在着更深层次的更严重的问题,即对于涉及国计民生的交叉学科重大原始科技创新研究的有意压制扼杀。

20001月香山科学会议期间,叶淑华院士、王涌泉教授、郭增建教授(中国地球物理学会天灾预测专业委员会主任,原西北地震研究所所长)联名向科技部基础司建议开展灾害链研究。当时人民日报记者认为重要,立即让王涌泉教授拟稿上报中央领导同志。

2005326,八十岁高龄的王涌泉教授(中国地球物理学会天灾预测专业委员会顾问、中国灾害防御协会灾害史研究专业委员会顾问)再次给国家领导人写信,建议牵头组织“2006-2010年中国大水大旱变化及综合预测机理研究”。

国家领导人对王涌泉教授做出积极批示,批转给“科技部973计划联合办公室”(科学技术部基础司)建议给与支持。

“科技部973计划联合办公室”(科学技术部基础司代章)2005519王涌泉教授的回复(附件十三)全文如下:

326给国家领导人关于牵头组织“2006-2010年中国大水大旱变化及综合预测机理研究”的来信已转我部,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973计划对重大自然灾害的预测机理研究十分重视,“十五”期间将“灾害机理与预测、预报研究”列入重要支持方向,并资助了“我国南方致洪暴雨监测与预测的理论和方法研究”、“活动地块边界带的动力过程与强震预测”等项目。根据973计划管理办法,项目的遴选实行专家评审制度,即所有申报项目均应通过同行专家评议,由科技部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立项项目。欢迎您明年按照973计划立项程序申报项目,有关申报指南和申报要求请登陆973网站(www.973.gov.cn)查询。

            感谢您对973计划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也就是说,2006年申报的重大灾害链的演变过程、预测方法及对策研究》项目是“科技部973计划联合办公室”(科学技术部基础司代章)2005519王涌泉教授回复中邀请“欢迎您明年按照973计划立项程序申报项目”的结果。

中国地球物理学会天灾预测专业委员会王涌泉顾问20076月致科技部万钢部长的信:

万钢同志:

请接受一个80岁老科学工作者对您荣膺科技部长新职的祝贺!我是黄河水利科学研究院一个普教授、离休老人、侨眷,曾担任民盟主委,现在非党员,仍然平民老百姓。

您在同济有“以学科链带动产业链”的认识,我们有共同认识。抓住事物间固有的有序性链式和网式结构,在科学技术诸多领域可以开辟许多新天地,于国于民大有益。

我写这封信的目的是,请科技部“973”办公室准许我们申报的《灾害链机理及城市减灾综合研究》项目(国土资源部、中国地震局推荐)参加终审。

20001月香山科学会议期间,叶淑华院士、我、郭增建教授联名向科技部基础司建议开展灾害链研究以来已经8年。当时人民日报记者认为重要,立即让我拟稿上报中央领导同志。我没有想到花这么长时间仍未得到你部支持。2004年由中国科学院天文台牵头申报,2006年由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申报,2007年这次由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和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科学研究院申报,四报未批,甚憾!

20041226印尼苏门答腊发生Mw9.3级大地震后,引发海啸,印度洋沿岸国家死亡近30万人。发生地震时35ºN以南半个中国都观测到水平位移。20052-4月我预见到罕见大地震后续影响可能在珠江引发大洪水,因而向胡总书记和温总理专函报告,并谈及向科技部申报灾害链研究项目。此函后来转到科技部,基础司给我回函,欢迎申报“973项目。20056月珠江大水果然出现,各有关学科专家要求更为迫切。

这不仅是地球科学中一项重要基础课题,中国科学的整体观可能由此做出独特的贡献,而且它和国家社会稳定、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印尼大地震后,这两年西太平洋地震带上,俄罗斯堪察加、日本千岛群岛、中国台湾南部领海,菲律宾都有7-8级地震频繁发生,巴基斯坦也有7.8级强烈地震发生,可以说中国大陆已经处于周围地震群发包围中。

……

灾害链、学科链、经济链,民生链,站在基础科学高度,我们应该重视,长三角、珠三角、黄淮海,尤其京津城乡应该确保安全。

            问好!待复。

中国地球物理学会天灾预测专业委员会  顾问

中国灾害防御协会灾害史研究专业委员会顾问  王涌泉上

结果,2000年开始推动基础上发展起来的2006年向973计划申报的《重大灾害链的演变过程、预测方法及对策研究》项目,以及2007973计划申报的《灾害链机理及城市减灾综合研究》项目遭到连续两年被否决扼杀的下场,成为973计划“同行专家评议”规则压制扼杀31个专业66名学者群体跨学科原始科技创新研究的经典实例!

(注:如欲了解关于上述“经典事例”的详细情况,请阅读陈一文顾问的专题论文:科技部2007年度973计划“同行专家评议”规则再次否定《灾害链机理和城市防灾综合研究》申报项目是压制扼杀跨学科原始科技创新研究经典实例!--  与科技部主管973计划的程津培副部长商榷)

2009年注:上述项目基础上第三次提出申请的项目2008年第三次依旧遭到973计划的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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