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父母之爱的误区 (2)“获得认同”的误区
在2010年的《中国达人秀》节目中,有一个年轻人组成的街舞团队没有能够进入决赛。这个团队的成员都是来自农村、在城市打工的人。中国称他们为“农民工。”无疑,这个称呼本身就包含着对这群人偏见和歧视。他们的领队在比赛之后发表感言:“我们非常努力,想要进入决赛。因为我们就是要用自己的努力,靠赢得荣誉来获得父母的认可。”他讲了一句非常直白的话。其实这样的心声在许多场合都能听到:“绝不能给父母丢脸!”“用成功来告慰父母在天之灵!”“决不能辜负父母亲的期望!”甚至有一首歌唱到:“为了母亲的微笑”等等。这位领队的话,以及类似这样的说法,反映了许多成功人士的内在渴望:爸爸妈妈:我够好吗?现在能得到你们的爱了吗?
“获得认同”或者“讨人喜欢”在中国文化中是一个正面的概念,也被传统道德视为是一种美德。心理学的研究发现,“获得认同”的理念和追求“获得认同”带来的结果,是让人失去自我。一方面,中国文化赞扬父母对孩子的爱是“出于天性”;另一方面,“孝文化”要求子女不断地提醒自己:我怎样做才能让父母爱我、认同我?中国的小孩子从小就知道他的目标是“做一个听话、懂事的孩子,得到父母的认同的孩子。” 成年以后,同样的目标以相同方式表达出来:“努力工作,很快就赢得了大家的认同”; 或者“几经努力,终于讨得对方父母的喜欢”;“怕遭嫌弃,不得不”等等。
中国的父母甚至祖父母会用不同的方法向孩子灌输如何做一个“好孩子”:
“听话啊,不然就不爱你了。”“不听话就把你卖掉。”“不听话就不管你了。”这样的信息很清楚:你必须挣得我的爱。
父母或者祖父母也会采用比较的方法,让孩子明白这个信念: “你看我们邻居家的孩子,总是让父母因他感到骄傲。”“李先生的小儿子对父母极孝顺啊!总是让父母开心。”“小虎就是父母的开心果。”“你要向你哥哥学习,他就是你的榜样。”这些话呈现给孩子面前,会让孩子感到父母对自己不满意,把负疚感扎根在孩子心中:我不够好!我还得努力,才能赢得父母的爱。
父母或者祖父母会赞扬孩子做的那些令他们高兴的事情,让孩子知道他们喜欢他怎样做:“你是个好孩子,因为你会帮助妈妈做家务。”“ 你是个好孩子,我们没有白爱你。”“家里来了客人,你从不干扰大人讲话,晓得一个人一边玩自己的。”“你从不要求父母给你买什么,因为你知道家里很穷。”
父母或者祖父母还会透过行动,给孩子发送“赢得爱”的信息。比如,他们会要求小孩子在客人面前,表现节目、背诵古诗等等。如果孩子顺从,并且令他们满意,父母或者祖父母就会非常高兴:“好孩子!”他们的满意就是对孩子的认同。
父母或者祖父母,还会透过撤回他们对孩子的爱,或者用惩罚的方式,在孩子心中种下一颗赢得父母认同的种子。他们会忽视孩子,当孩子不存在眼前一样,或者对待孩子冷冷冰冰,或者让孩子感觉到孤立无援,一直到孩子认错:“爸爸妈妈,我再也不敢了。”“我会听话。”父母认为这是教育孩子顺服的方式。
“撤退爱”的方式其实也是一种控制的手段。美国心理学家马丁霍尔曼博士(Martin Hallman)对初中学生做了一项调查发现,使用撤回爱的方式对待孩子,会使得孩子失去成为自己的能力,因为他会在心里打下“讨好别人”的烙印。孩子在决定如何与人相处的时候,为了避免失去爱,人家叫他怎样做他就怎么做。这样的孩子缺乏自信心,情感能力差。他们害怕表达出自己自己的愤怒,害怕表现失败。孩子不会意识到自己的情感被压抑了。于是这人在别人眼里变成一个“有礼貌的、乖巧的”人。
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长大的孩子,学到的是爱与控制是一回事,等到他结婚的以后,也会使用同样的方式对待自己的配偶。他要求他的妻子“必须听我的,如果你想要我爱你,你就要听我的话。” 如果两人之间意见不一,他就会对妻子不理不睬,视而不见,或者用离婚来威胁妻子向他妥协,有一位妻子抱怨说,每当她丈夫不高兴的时候,就会不理睬她,好多天不跟她讲话,一直到妻子向丈夫道歉为止,含着泪水向他保证以后听话。后来,他们夫妻经过心理治疗发现,原来丈夫在儿时已经熟悉了这种模式。他有一个控制欲非常强的母亲,每当母亲不高兴的时候,母亲就会以他现在对待妻子的方式,来惩罚儿子。
从小就想着要赢得父母的爱,又完全意识不到的危险在于,成人之后,这种做法就往往成了生活的标准。比如,一对恋人,或者新婚夫妇,总会想着如何讨得对方父母的欢心。许多时候,一方必须牺牲自己的利益,或者违背自己的意愿,去做一些能讨对方父母喜欢的事情,这样,他们的恋爱关系或者婚姻关系才能够得以生存。“好妻子”或者“好丈夫”的标准,往往是看他们的“孝顺”,而这个标准是以对方父母的满足为中心的,并不考量成年儿女以及他们家庭的幸福。
讨人喜欢,得到别人的认同,是许许多多的人追求成功的动力。在家努力得到父母的认同,在外追求获得大众的认同。尽管这样的人都非常拼命奋斗,事业成功,但他们还是会感到生活空虚,饱受心灵上的孤独。因为他们既没有从大家的认同中得到真正的需要,又害怕失去成功带给他们的荣誉、地位和光环,所以他们往往奋不顾身,维持着他们自己给自己设定的完美形象和标准。不过付出的代价也不小。那些恐惧、害怕、孤独、空虚等黑色的情感一直伴随着他们,逼得他们更加焦虑、更加感到负疚和羞耻;感到自己“能力不行、不够、不足”,“很差劲”。被这样的思想驱使着,他们失去的是健康和幸福的生活;到了有一天实在无法应对这些黑色情感的时候,他们甚至会不由自主地自取自己性命。
2007年9月,有个叫做王梦凡的小女孩,因“积极向上,不平凡的优秀表现”。以最高票数被重庆市评为“阳光少年”。她很小的时候,因为一场车祸,成为残疾人。她的母亲起初还精心照顾她,但时间长了,变得不耐烦起来,最后干脆一走了之。在以后的十一年里,这个小女孩忍受种种常人难以想象的痛苦,每天都努力做复健。在颁奖大会上,王梦凡声泪俱下地朗读了她的参赛作品“做个阳光女孩,让妈妈再爱我一次”:
11年前的那场车祸,让我不幸 失去了很多人应该有的器官,也失去了妈妈的爱¼面对举步维艰的人生,我不断告诫自己,只有坚强才能让我不被生活压垮,只有自强自立,才有可能重获妈妈的爱¼我必须做一个微笑着面对生活的阳光天使,我必须涉过悲伤的苦难谷,才能让我的妈妈再爱我一次。 (知音200811)
这篇报道在结尾赞扬道:“她用不屈的意志历经十年光阴,最终如愿以偿赢得父母的爱。”孩子身受重伤是不幸;在孩子更加需要父母爱她的时候,却被父母遗弃,是更大的不幸;她的父母不但没有受到法律制裁,也没有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反而是这个身心都受到严重伤害的孩子,用自己的努力赢得父母的爱,是不幸中的不幸;让这样的孩子成为被歌颂和推崇的道德模范,是误导和贻害后代的最大的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