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拿到保护令,先分居。

来源: lihuama 2012-07-27 10:20:40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5845 bytes)

 争取拿到保护令,先分居。

如果,你到需要报警的程度,继而有了保护令。说明对方 暴躁,孩子是不适与他共同生活的。

如果对方当着孩子的面施暴,那他也许失去探视权或只有在警局探视。

如果,对方没到这程度。

(注意:不要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设陷阱,激怒对方。将来,会愧对孩子。)

请看:

从无名指窥看婚姻(视频)

 

http://bbs.wenxuecity.com/family-inlaw/1567825.html


标 题:*妈妈和老婆同时掉水里,美国男友如何回答?*
发帖者:scen-324 (时间:2010-12-06 16:42:00)

http://hi.baidu.com/huo_baby/blog/item/a1c2d5367338682871cf6c40.html

系列二:婚姻家庭营 

所有跟帖: 

这个好象比较极端。唉,为了孩子,能不离还是不离吧。我家那个虽然少根筋,心还挺好。谢谢。 -mewu- 给 mewu 发送悄悄话 mewu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7/27/2012 postreply 13:51:38

你是不是 没 把我的发言 看全 ? 我也是 “劝和不劝离” 呀! -lihuama- 给 lihuama 发送悄悄话 (6167 bytes) () 07/27/2012 postreply 14:25:48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

发现Adblock插件

如要继续浏览
请支持本站 请务必在本站关闭/移除任何Adblock

关闭Adblock后 请点击

请参考如何关闭Adblock/Adblock plus

安装Adblock plus用户请点击浏览器图标
选择“Disable on www.wenxuecity.com”

安装Adblock用户请点击图标
选择“don't run on pages on this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