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贴写得好,特别是这一段:

来源: 2019-04-18 13:15:15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离婚是一个很私人的决定, 无有标准, 无有对错。 当事人离也没错, 不离也没错, 肯定都是本人基于当时各方综合考量, 做出的最优解, 做出最让自己有安全感的决定。 人的本性都是趋利避害的, 不会有人故意放弃一个最优解, 而去选择一个差的决定。 虽然最优解也未必让自己happy, 但是至少happier啊, 比起其它解来。”

还有,生活优渥跟有没有财产支配权完全是两回事,你是聪明人,深深明白天下没有免费午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