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讨论婚前协议都在纸上谈兵,有实际经验的都不够诚恳。

来源: 2015-11-18 09:12:01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看了半天,想我这么诚恳的分享自己经验的少之又少。我试图搜了搜自己以前的贴。搜不到。如果有熟悉系统的欢迎搜一下贴链接。

之前有人说签了婚前协议是对穷的一方的侮辱,是对穷的一方人格的质疑,穷的一方一定被伤了感情。做了签了婚前协议的穷的一方,我觉得大家应该先了解一下什么是正常的婚前协议,再发表感言。
这边的id都比我年纪大上不少,有些却对婚姻的观点还是这么浪漫。婚姻本来就是个在法律保护下的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经济协议,有些人却一定要浪漫的觉得婚姻是爱情的升华。爱情的升华还是爱情,根本不需要婚姻来证明。所以在结婚前做出经济协议根本是就婚姻重要的一部分。那些婚前不做出经济协议的,无非是默认了本州婚姻法为他们做出的经济协议,并非没有协议。就比如两个人签经济合同,为了省钱,不找律师咨询并量身定做一份合同,却在网上下载了一份样板签了。看似省钱省心省矛盾,实际好不好,只有一方毁约的时候才知道啦。
说了半天,说说什么是我认为的正常的婚前协议。我觉得我自己签的就挺正常挺普通挺好的,简单来说就是我们婚前财产跟对方没有一毛钱关系,婚内双方所有收入都平分。这样的协议侮辱人吗?质疑人的人格吗?伤害感情吗?如果你觉得被伤害了,你是想分对方婚前财产,还是不想分自己婚内收入呢?有被伤害想法的才奇葩吧。至于那些说什么不签婚前协议反而分的多的,可以自己多了解了解。这边离过婚的id不少,都没有签过婚前协议,除了前夫大方自愿净身出户的,大多觉得自己纠缠了一年半载还没有分到家产的一半。这还是没什么身家的普通工薪阶层,那些离婚上新闻的有钱人,没签婚前协议的,没钱的那方,无论结婚几年,根本没有一个分到一半身家的。主要原因是婚姻法对一些收入(比如投资收入)是婚内还是婚外收入的认定。
所以大家赞美没签婚前协议的婚姻的时候,还是要多多了解本州婚姻法啊。